名称:西昌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理学院、机电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项目; 一、服务范围:西昌学院,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材料清单中出现的产品品牌仅作参考不作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提供某品牌的材料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且提供的物资材料的品质和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清单产品备注的同等品牌级别。 2、供应商需确定承诺能够提供所投采购包的所有物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至少应满足或优于清单中规格要求最低标准。(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准备,实际供货量及供货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四、服务标准: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及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