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省高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基本制度,完善体制机制,维护师生健康和高校稳定,日前,我省出台了《四川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对高校食堂管理机构、价格、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要求。为落实《管理办法》新要求,1月4日,后勤管理处召开专题培训会,就《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参加培训会的有膳食科管理员、食堂经营负责人。  培训会上,膳食科罗勇科长重点解读了八个方面新要求:一是《管理办法》明确了高校食堂是为师生服务的非营利单位,必须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和公益性原则,充分保障高校师生的基本大伙需求,提供平价、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二是高校食堂应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及廉政风险防范的制度,加强食堂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三是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高校承担主体责任。四是高校应建立“学校—具体管理部门—食堂”三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应配备部门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每个食堂应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各班组作业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把关。五是高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校食堂的选址及流程布局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要求。运营状态的高校食堂须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的规定要求。六是高校食堂应主动公示食堂证照、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菜品价格和其他应公开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七是具备条件的高校可稳步开放校内餐饮服务市场,建立完善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招标等制度。八是主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食品安全培训。 解读完《管理办法》后,罗勇科长宣读了教体艺【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堂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堂按通知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同时按《管理办法》强化食堂内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假期工作。 (图/文 后勤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