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负责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等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基层委员会。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牵头负责机关职能部门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所属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4、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 5、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6、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7、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各部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党委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9、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