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三、负责学院年度基建、维修计划和项目建议、预算的编制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处内相关人员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清单编制、招投标报送、施工管理、维保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执行等。 六、负责制定基建处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廉政教育、业务教育和考核,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八、重大问题负责向校领导汇报,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