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处
              

基本建设处处长职责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基本建设处处长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三、负责学院年度基建计划和项目建议、预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做好开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组织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立项初审和可行性研究初审工作;配合采购中心开展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选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维修工程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组织工程的预、结算和报审,并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配合院纪监审进行工程的监督和审计工作,配合计财处支付工程款项等费用。

六、负责制定基建处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廉政教育、业务教育和考核,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八、重大问题负责向校领导汇报,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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