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1日 作者:教师教育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为顺利推进新学期开学收费工作,计财处在收费工作开展前完成下列工作。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8月20日— 9月1日 | (1)票据核销、申领 (2)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部署 |
2 | 8月 19—31日 | (1)收费系统调整,包括:老生收费标准设置、新生数据导入及收费标准设置、新进人员收费系统账号设置; (2)收费项目及标准网上公示、上墙、窗口识别标志制作; (3)网络交费方式通知、宣讲(学工、二级学院)。 |
3 | 8月30日— 9月2日 | (1)预科学院和南校区场地、收费系统准备; (2)计财处人员分组安排、收费及对账培训。 |
二、新生报到集中收费
2019级新生交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体检费(30元/生)3项,为避免学生长时间排队交费,计财处提倡通过网络方式完成交费(交费方式详见附件2)。
1.线下收费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9月3—6日为新生报到集中收费,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 校区及地点 | 负责人 | 内容 |
1 | 北校区计财处收费大厅 (3组) | 任建美 (13881581975) | 1. 收费; 2. 缴费方式咨询; 3. 与学工部配合开展助学贷款和绿色通道咨询。 |
2 | 南校区图书馆 (2组) | 陈宗明 (13684366696) | |
3 | 预科学院 (1组) | 汪波 (18989241002) |
注:各校区人员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调整。
2.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核对缴费金额,住宿费根据实际入住学生公寓(宿舍)的收费标准修改缴费金额后完成交费。
(2)缓交费用。按照《西昌学院2019年迎新工作安排》要求,填列规范的申请表(见附件1)后办理缓交手续。已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但贷款尚未到账的,也应办理缓交手续。为方便学生,请二级学院先行打印、复印,学生直接领取填报。
学生办理完成缓交申请手续后,应将表格交二级学院,并按扣除缓交金额后的应交金额完成交费。
计财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欠费缓交情况统计表》确定学生交费状态,不收取学生的缓交申请表。
(3)学费减免。按《西昌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医保交费参照在校生交费方式,以班为单位统一收缴。
三、在校生收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年底前,所有省级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计财处正在积极部署电子票据系统,部署成功后将不再使用纸质的财政票据,全部使用财政电子票据。8月23日,计财处已发出“计财处关于在校生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交纳的通知”,明确在校生交费方式。
2019-2020学年在校生学费、住宿费交费主要通过网上交费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网上交费的,可到北校区计财处收费大厅咨询交费。学生交费完成后,计财处将通过网上向交费学生推送电子票据。
四、其他
1.学生应在开学后两周内交清全部费用或办理相关缓交、减免费用手续。
2.9月3-6日集中收费结束后,计财处不再专设收费组,学生可通过网络方式或到北校区计财处收费大厅完成交费。
附件1:西昌学院费用缓交申请表
附件2:网上交费流程图
计财处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西昌学院费用缓交申请表
学院、班级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学号 | ||
缓交项目 | □学费 □住宿费 □其他 | ||
缓交金额 | ¥ 元(大写: ) | ||
缓交理由 | □已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但贷款尚未到账 □经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 □家庭突发变故等原因致困,尚未进行贫困认定 □其他 | ||
缓交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西昌学院收费相关管理规定,缓交期限不超过本学期,于 年 月 日前交清费用。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所在班级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教学单位意见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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