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作者: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管理办法
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努力架起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学生会干部作为这个集体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为全系同学做出表率。因此,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学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分团委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我院学生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努力架起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学生会是学院与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重视部门队伍的建设,完善部门队伍的管理,提高部门干事的素质,关心部门干事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四条 学生会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班级规章制度,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在各方面成为其他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五条 例会是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六条 例会或者会议的组织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明确会议的目的、内容。
(二)对会议所解决问题、形成的决议应采用民主集中制。
(三)确定例会时间、地点,主席团成员按时通知学生会成员开会。
(四)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和考评,纪检部负责检查并记录会议出席情况。
第七条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缩短会议时间,团学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以提高会议效率。
(三)参会人员应注意公共形象。(仪容仪表)
第八条 严格规范会议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在会议之前两小时各部门干事向干部请假,干部向主席团请假并报告部门请假名单,不能随便代请假。所有请假情况由主席团交于纪检部备案。
第九条 例会召开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
第十条 会议必须本着精短高效的原则。会议全体成员如对会议提出的工作或活动计划有意见或建议,在会上提出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一条 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十二条 会议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做好会议笔录,整理文字存档,会议结束后由主席团成员做会议总结。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各部在每一学期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第十四条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作出报告,电子档交由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各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指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一)各部组织活动前,由干部拟一份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场地、所需的物资,并将预计费用做成一份经费预算表,附在策划书中,交办公室存档,并在下一次例会中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与调整。
(二)各部活动把相关情况上报主席团,主席团将会视具体情况协调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三)各部活动结束后,由主负责部门写一份详细的工作总结和活动备案表交于办公室。
第十六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种工作档案,物资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分类归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用。各个部门做好工作档案的整理和记录,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涂改或毁坏。
第十七条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各部正副部长及干事每月必须就各自工作做出工作总结以及指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为了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十九条 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操行分加减制度,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二)考核对象: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三)具体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平时评分”与“总评”两种方式综合进行。
1.平时评分:由纪检部及办公室对分团委学生会所有学生会成员的日常工作及表现负责考评、记录(主要是平时学生活动考勤、工作考勤和值班考勤)。
2.总评:采用“由上到下”的方式结合进行。
由上到下:由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各干部考核、各干部对本部门的干事进行考核。各部门干部的各项考核由主席团及团委领导执行,各部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门的干部协调执行。纪检部每月负责检查、记录、统计、考核。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优秀学生干部、干事以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比。
第二 十 条 操行分考核制度是以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为依据,各部门部长相互监督,实现制度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一条 对个人的考核不重复加分,如有重复加的采用最高分记。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及各部门不得无故干扰考核成绩的公平,如有出现对考核成绩不满的可以向上反映,反映结果经查实后为最后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核具体要求和内容如有改变需通过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所有干部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五章 奖罚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分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奖罚标准如下:
一、奖励:以“平时加分”和“工作考察”为依据,表现优异者,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①评优评奖时给予优先考虑。
②入党时给予优先考虑。
③提干留任优先考虑。
二、惩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①例会未准假迟到。
②例会无故缺席者。
③例会未准假者。
④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⑤开会不认真者。
⑥有损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从严处理(留职查看或劝退)
①工作有重大失误者。
②例会多次未准假迟到者。(频繁迟到且态度恶劣者)
③例会多次未准假缺席者。(频繁缺席且态度恶劣者)
④内部搞分裂,拉帮结派且不服从管理者,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⑤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3、编织理由逃避工作,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含两次)从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如果多次违反上述惩罚项者,严重者予以开除,但可视情况将功补过。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因学校活动或学院工作不能出席早晚自习需要提前向纪检部请假,并且注上详细的请假信息,部分请假事项需由负责部门打印请假申请(附上名单)交于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并交于纪检部记录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因学校活动或者学院工作而不能出席课堂,须提前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收集汇总详细的请假信息(请假格式:1.年级 专业 姓名;2.授课老师姓名;3.课程名称及节数;4.请假时间。)发于纪检部打印假条并由团委老师确认。(如请假人数较多请将请假信息绘制成表格交于纪检部)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汇总上交请假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若假条开出以后出现信息错误,将不予处理,责任自负。
第三 十 条 纪检部需及时开好假条,并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位置领取假条,请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两天)内领取假条,否则所造成假条的缺失而引发的后果,将不予处理,责任自负。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由团委分团委学生会执行,望所有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共同维护,相互监督。
第三十二条 团委、主席团有权任免各部成员,同时分团委学生会对外开放,满足条件者经团委和主席团同意皆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同时,也就本制度提出更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 部门值班时间、地点另付表格。(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分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任免(主席、团副、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一)主席团
1、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由自荐人填报主席团职务自荐表,并在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自荐演说,由参与大会的所有学生代表进行投票;票数高者数高者经团委、学院领导进一步商议决定。
2、主席团职务每届任职一年。
(二)部长和副部长
1、参选人员填写竞选资料审查表,并在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自荐演说,由参与大会的所有学生代表进行投票;票数高者经团委、主席团、学院领导进一步商议决定。
2、部长和副部长每届任职一年。
(三)干部在工作中如无任何差错,不允许随意罢免,当干部在工作中有重大疏忽、失误时,由主席团及团委讨论通过,方可罢免。
(四)干部自动离职需提交申请,由主席团及团委讨论通过后,方可离任,任期内非特殊因素不得提前离职,对于擅自离职者,由学生会征求领导意见后给予处理。
二、学生会干事
1、干事通过招新进入学生会,在试用期(一个月)内表现良好,可正式成为学生会干事。
2、干事的罢免由各部门内部讨论通过,并由主席团及团委讨论通过后,方可罢免。
3、干事自动离职需提交申请,由部长、主席团及团委老师讨论通过后,方可离任。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注:学生会成员要严格按以上行为准则约束自己,做到带头表率作用,对于违反以上条例的成员按分团委学生会内部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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