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西昌学院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质量、立项数量和立项率,加快提升我校科学事业发展,现决定启动我校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含国家自科、国家社科、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努力扩大申报基数,广泛组织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力争应报尽报。 申报要求为: 1、博士必须主持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除外); 2、教授原则上必须申报,如因特殊情况至少以主研身份申报; 3、鼓励符合条件的副教授和年轻教师积极申报。 结合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各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任务的通知》(届时将统计各学院申报情况,并与学院科研绩效挂钩)。 (二)申报动员及组织 1、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 各学院科研秘书统计汇总本单位拟报项目信息,并填写《附件2: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于2021年11月20日17: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马衍阳oa。 2、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 各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召开国家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介绍申报经验,培训项目申请书填写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要求,此项工作可采取线上会议方式开展)。 (三)申报论证和预评审 申请人拟定选题,填写申报书(可使用2021年版本,最终报送版本请以2022年国家基金正式申报公告为准)。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对选题和申请材料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此项工作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 专家讲座和评审费用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到科技处完成签字手续,到计财处完成报销手续。 (四)修改完善和最终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待国家基金项目来源单位发布2022年度申报公告后,学校将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届时请各单位再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多次认真修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最终材料的报送以学校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任务的通知 2、202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11月9日 关于启动我校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