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作者: 科技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和要求

  2023年4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按学校拟定的专家遴选标准邀请专家,形成评议意见。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和评审意见修改申报书;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内部评审、评价会,并对拟报送项目形成意见明确的推荐表。

  2023年4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汇总报送专家评审意见(附件8)及二级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9)至科技处马衍阳处。

  2023年4月26日前,各申报老师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网络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并请申报人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技处马衍阳处。大家在申报系统上传前务必对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逐一核对无误后上传。

  二、申报注意事项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有严格申报限定,详见《申报指南》说明(国办通知)第四条、第十一条。

  2.由于国家实行限额申报,四川省社科规划办仍要全面组织全省初筛工作,因此,要求我校将申报材料提前到5月4日前上报,故我校时间安排提前。

  3.申报人在选题、论证时,务必到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社科处网站查阅《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23年度课题指南》、历年立项项目等相关材料,了解申报要领,尤其要关注国家历年立项项目,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提高申报质量。

  特别注意: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

  4.遵守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若有违规行为,责任自担。

  5.填表前应认真阅读《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中各项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并按规定执行。

  6.请各申报人务必按相关时间节点完成材料,以免影响申报。

  7.《申请书》中“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两个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4月26日”。

  “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8日”。

  8.未尽事宜,详见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马衍阳 15984964219,张文锋 18108216877。

  科技处

  2023年4月6日

  西昌学院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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