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作者: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1.办理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今年毕业的同学7月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申请毕业确认(考上研究生同学如研究生阶段还需贷款者不需申请毕业确认,但需联系当地资助中心修改相关信息);
2.2017-2018年度需继续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进入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各学院在下期开学时(包括新生与高年级同学)以学院为单位在新生军训期间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录入(受理证明右上角写清该生学费与住宿费),不接受单个学生录入,录入完毕后受理证明由各学院留存。
二.四川省农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院统一向我中心提供填写基本信息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不够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领),中心签盖后统一返还给各学院。
各学院到资助中心签盖时需提供2017年申请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名单(6月用)(模版见附件2)。
下期开学以院为单位到资助中心为同学们办理助学贷款回执(新生在迎新期间将相关信息录入附件3后前往绿色通道点办理,高年级同学在新生军训期间办理)。办理回执时需提供2016年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回执名单(9月开学用)(模版见附件3)。签盖后的回执联高校部分由二级学院留存,银行部分由贷款同学寄回所办贷款银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6.7
温馨提示:
(1)为方便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还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开通还款项目,需要还款的同学可前来办理(不接收现金还款,仅提供银行卡转账还款)。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方便,手续相对简化,请同学们尽可能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3)如有疑问请咨询25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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