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作者: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一、政策名称:地方专项计划
二、政策简介: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三、选拔流程: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
四、报考条件: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
2、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了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报名条件;
3、根据2017年《通知》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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