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作者: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西昌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和《西昌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制定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专业学位 | 125200 公共管理 | 173 | ≥38 | ≥76 |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xcc.edu.cn/xkyyjsc/index/index.html)及我院官网(https://www.xcc.edu.cn/lyycxgh/366007/366009/799650/index.html)。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和30日。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综合面试。具备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凡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院MPA考生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一)资格审查
1.线下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9:30
2.线下资格审查地点:致知楼(11教学楼)113室、114室
3.线上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好后扫描做成一份PDF文档于2025年3月27日23:59:59前发送到邮箱:xcxympa@163.com,文档命名方式:考生编号(准考证号)+姓名+一志愿.pdf。
4.联系人:李老师19827605868;王老师13895089169
5.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见实施细则“复试程序--资格审核”和学校招生办法。
(二)专业笔试考核
1.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20分钟,闭卷)
2.考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 10:00-12:00
3.考试地点:西昌学院致知楼(11教211室,11教212室,11教213室。具体考场以现场安排为准)
4.重点考查内容:考查考生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能用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近年来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扎实程度等。
5.分值及权重:总分100分,权重0.2。
6.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4)《时事资料手册》2024年共六册。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加试科目一:公共管理学(120分钟,满分100分)
2.加试科目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综合面试
1.时间:2025年3月30日 8:00-18:00。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地点:西昌学院致知楼(第11教学楼)112会议室。
3.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注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心健康考核。主要内容为:
(1)思想品德考核。通过考生自我介绍(中文),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可结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培养潜力、综合素养考核等。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分值及权重:总分100分,权重0.7。
(3)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
分值及权重:总分100分,权重0.1。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核验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2份,1份用于资格审查,另1份用于考试,可复印)。
2.有效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 学籍学历材料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1. 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2.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往届生 |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 |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 |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2.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
4.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需签字盖章)。
5.西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签字)。
6.前置学历成绩单(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简历(1份,格式自定),包括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论文、获奖材料等)。
8.报考时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供“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3,需签字盖章)。
9.“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10.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2)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附件3,需签字盖章)。
11.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西昌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申请表(附件4,需签字);
(2)参与项目协议(合同) 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1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5)立功或表彰相关证明复印件。
13.特别说明。线下资料提交要求。材料2至12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材料5收原件。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考生缴费方式:银行线上转账。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昌学院
账号:2263130104000589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西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684063131
注:请考生在转账时,请在备注中写明考号+姓名,如需发票请同时在备注中写明接收凭证的电子邮箱。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缴费凭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候考区按要求参加复试。
学院面试导师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政治意识强、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统一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面试导师组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四)体检
1.参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上交报告。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附件5),最迟不得晚于“拟录取”公示期。
3.体检要求。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0.5+复试成绩×0.5。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考核×0.2+专业综合面试×0.7+外语能力测试×0.1
免初试人员的复试成绩为其总成绩。
(二)拟录取
1.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差额选拔录取。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增加小数点后位数确定录取人选。
2.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体检不合格者。
(三)公示
1.根据我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学校将及时公布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于学科与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xcc.edu.cn/xkyyjsc/index/index.html)和我院官网(https://www.xcc.edu.cn/lyycxgh/365957/index.html),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张老师:18282820793 马老师:18781553311
2.咨询电话:李老师:19827605868 王老师:13895089169
八、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附件1 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docx
附件2 西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docx
附件3 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docx
附件4 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doc.doc
附件5 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doc.doc
西昌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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