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要求在2021年11月12日前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严格按照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执行;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暂时按照西学委【2008】1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0%,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遴选。省优在校优中产生。
三、材料内容及上交时间
省优大:
上交材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一份、学院评选材料(评选总结、公示表)、个人申报材料(手写申请书、证书奖状复印件、成绩总表)、《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上交时间:2021年11月08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工部
校优大:
上交材料:《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学院评选材料(评选总结、公示表)、个人申报材料(手写申请书、证书奖状复印件、成绩总表)
上交时间:2022年3月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双面打印,填写模板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所提供模板上的内容、要求、格式进行填写,若上交材料与模板上规定的格式要求不同,材料将视为不合格处理。
因省教育厅要求省优上报时间为11月30日前,所以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2021年11月12日之前按时上交省优大材料。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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