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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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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给实验室使用者提供安全及健康的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所有实验室使用者包括学生、访问人员、教职工均有责任遵从实验室安全指引。

  一、 进入实验室的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使用方法的培训,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必须经过责任人的准许。

  二、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应急方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 实验室合理规划,物品放置整齐,保持室内通风、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便于取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开闭总电源。

  四、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喝饮料、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禁止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严禁打闹追逐。

  五、 实验室要制定紧急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并张贴,悬挂在显眼位置。

  六、 一旦发生火灾、漏电等安全事故须立即根据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七、 遵守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离开实验室室应做好水电物品的安全,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者要切断所有电源。

  八、 不得擅自拆、改电器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实验电源不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

  九、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者身体沾湿或者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

  十、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通风、散热、防尘防潮等。

  十一、 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确认断电后再用水或者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十二、 实验室的安全人人有责,应以预防工作为主,将准备工作做在平时,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准备急救知识,做好应急预案。

  重要电话号码

  火警: 119 学校火警: 2580110 医疗急救:120

  匪警: 110 学校医院: 2580120匪警电话:110

  实验室负责人:13795646564 1377865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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