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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同声传译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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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声传译实训室是进行同声传译教学的专用教室,学院负责管理。

  一、同声传译实训室按照学校教务处的教学计划和学院教学科研科安排使用。

  二、同声传译实训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派专人管理、维护,保证实训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任课教师作为课堂第一责任人,负责维持上课期间实训室内学生纪律和秩序,对学生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实训室管理员有权限对其进行监督。

  四、任课教师每次下课后要检查机房设备使用情况,并如实填写《同声传译实训室使用记录》,以便管理员及时查看、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发现设备丢失或被损坏,应及时同上课班级联系,进行追查,情况严重的报相关单位,根据学院规定进行处理或赔偿。

  五、学生到实训室上课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实训室,禁止带食物进入实训室上课。

  六、学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机器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或离开座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调换座位。

  七、上课前,学生要检查机器设备,如发现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任课教师。

  八、学生要爱护同声传译室一切设备,保持同声传译实训室室清洁,不许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入室,严禁在同声传译室内吃零食,喝饮料,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在机器、同声传译桌、墙上乱写乱画。对违反者扣除平时成绩,并停止其在该实训室上课资格。

  九、损坏设备者需视情况予以赔偿,恶意损坏或情节严重者三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对盗窃设备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十、同声传译实训室内一切设备均为教学专用,学生不允许进行更改系统设置、拆装机器等操作,如有违反造成系统故障,影响教学的,视情节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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