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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10-08 10:02:53
作者:学科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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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西昌学院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位于享有“月亮城”“太阳城”“小春城”“航天城”美誉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有安宁、邛海两个校区,占地1900亩。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设有农业、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和兽医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和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2022年,学校被增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高校,现有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对口支援,中央民族大学对口帮扶。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省“四有”好老师等专家63人,专兼职硕博导师211人,有来自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的107名“银龄教师”来校任教。学校建有攀西特色作物改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43个,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8项,省级项目13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州科技进步奖99项,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项,选育作物新品种28个,获得国家专利344件。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67个本科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作物学、民族学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其中作物学为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87门。近五年,立项国家级、省级教研教改项目93项,共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73项。学校招生的农业、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和兽医4个硕士学位点均精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的人才将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面向未来,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优”工程建设和“升大申博”为抓手,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型两类,学制三年。2027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1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6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名,招生目录见《西昌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西昌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二)(四)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立功免初试

  1.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公告)。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网上报名期间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学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官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作为核验材料进行提交,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招生单位及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和录取。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对伪造、变造证件的考生,学校还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20日。我校初试各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附件《西昌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

  3.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工作方案,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并在其指导监督下组织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和细则,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发布的信息。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注: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超学制阶段按上述标准继续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十、奖助政策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如下: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按比例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人,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人,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人,四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元/人,获奖人数为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数。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学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基本生活费,每生6000元/年。

  4.新生奖学金: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考生10000元/生,仅研一可得。

  5.创新计划项目:社科1000-5000元/项,自科3000-10000元/项,其立项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三助”岗位津贴:不低于5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按照学校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7.临时困难补助:因遇到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等情况,可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申请困难补助,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8.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9.免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内免住宿费。

  注: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奖助政策。

  十一、加分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加。

  (二)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十二、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中共西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34)2564976。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五)本章程由西昌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74853(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学科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xcc.edu.cn/xkyyjsc/index/index.html

  电子邮箱:yjsc@xc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编:615013

   附件 西昌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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