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调剂的院系、专业 我校095131农艺与种业、085701环境工程因上线生源相对不足接收调剂。 院系调剂细则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发布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国家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不设限)。若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A类考生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专业特点对接收考生调剂要求作进一步细化和要求。 三、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相关主要程序如下: 1.各招生学院发布接收调剂细则,公布本单位调剂具体要求、余额信息及开放时间等。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各招生学院确定入围复试名单上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和学院分别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若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 4.考生按各招生学院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5.各招生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方式、环节等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 2.我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调剂考生按下列顺序依次选择,同一序列中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1)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同; (2)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近; (3)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同; (4)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近。 4.资格审查工作以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具体工作通知为准。 五、其他 我校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至少为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因报名截止后学院还需要开展审核和复试准备工作,会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在调剂系统中回应考生的志愿申请,请考生填报志愿后耐心等待。 最终调剂信息及拟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其他相关工作,参见《西昌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西昌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