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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

来源:西昌学院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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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重点区域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三、指导学校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四、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五、负责对全校消防器材、设备和各项设施的监督管理,按照规范做好灭火器材、设备设施的配备、维修、维护。

  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配合消防部门扑救校园火灾和调查火灾起因。

  七、组建和指导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负责对物业公司管理的教师住宅区消防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指导。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宁校区办公室电话:0834-2582110      邛海校区办公室电话:0834-395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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