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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作者:保卫处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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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在寒假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平安过节,请各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排查

  (一)检查范围

  安宁校区、邛海校区、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天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消防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教室、实验室安全、办公室安全等。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8日前

  (三)分组安排

  1.保卫处负责检查消防、交通、防洪、防汛;

  2.学工部负责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3.后勤处负责检查燃油燃气、学生宿舍、经营食堂、公交校车、供电供水设施;

  4.基建处负责检查在建工程、围墙堡坎、建筑墙面、地质灾害滑坡点;

  5.国资处负责检查危化品库房、校舍建筑、公用住房、校园危房;

  6.校团委负责检查校内学生活动场所;

  7.图书馆负责检查北馆和南馆;

  8.教务处、科技处、重点实验室及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实验室、实训场地;

  9.体育学院负责检查体育馆、游泳馆、风雨排球馆及室外运动场所设施设备;

  10.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天成学院、西校区教学楼。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将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责任单位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五)信息报送

  请各检查组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附件1表中,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以电子档的形式通过OA系统报送至保卫处公号。

  二、部门隐患自查整改

  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全面排查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专人负责,落实整改任务,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请校内各部门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将本部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附件1)和寒假值班表报保卫处OA公号。

  三、其它重点工作

  1.各部门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违规顶岗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置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各部门加强师生用电、用水、用火、用气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保卫处督促保安公司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假期值班值守、校园巡逻等工作;

  4.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实训楼等场所的值守工作。

  

  

保卫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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