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副主席工作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2.发挥工会委员会和各个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创新工会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学校工会的工作水平。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主动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帮助解决,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组织做好工会的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积极性,及时帮助各分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建设“教工之家”,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组织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6.筹备并组织召开“两代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