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以规范,最终目的是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遵规守纪、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据该负责人介绍,有的地区在制定配套制度、明确相关标准的过程中,注意从行业管理、群众自治的角度出发,发挥卫健、教育、农业农村、民政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职能职责,制定不同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制度性要求,推动体制内改作风成果向社会面树新风转化。
“市属教育系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并且都要备明餐标、桌数、车队规模、宴请对象的构成等。”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向虹介绍,内江按照《规定》精神,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行为作出进一步明确。
“过去我们学校的老师结婚,都要请校领导担任证婚人,面子上才过得去。”内江市中学教师赵某向记者坦言,现在明确禁止校领导当证婚人,给双方都减了负。
此外,有的地方将节俭操办的做法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督促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带头勤俭节约、抵制大操大办。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推动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指导村(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项、标准等,督促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等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并列出不得邀请在本村(社区)承担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等禁止性要求。
据悉,全省各地、各单位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配套制度,将在6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尽快实现全覆盖。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遏制大操大办、弘扬节俭新风是一项需要系统施治、全民参与的整体性工作,其中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尤为重要,既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引导等作用,又需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共同培育时代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