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2025年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公告第3号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按照《西昌学院2025年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初审,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生笔试总成绩请见附件1:西昌学院2025年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公示。 二、注意事项 (一)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5年3月17日17:00前拔打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2025年3月19日在同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人事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3月19日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必须提供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8)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西昌学院官网。考生持《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西昌学院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西昌学院2025年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公示.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