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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作者:资源与环境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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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和《西昌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制定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确定。

  二、复试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院成立“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等事宜。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成绩要求

  1.根据2025年国家确定的专业学位类工学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A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学科门类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34

51

260

  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为录取人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加试科目为J06201环境工程学(参考书目:蒋展鹏主编,《环境工程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和J06202微生物学(参考书目:沈萍、陈向东主编,《微生物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我院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规定,考生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如下核验材料:

  1.统考考生: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4)《西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6)前置学历成绩单(应届生需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1.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2.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附件3)。

  4.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还须提供: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附件4);

  (2)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5.对服役期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该项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立功或表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学院将核对考生的个人材料及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信息不符、不实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每名参加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考生缴费方式:银行线上转账。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西昌学院

  账号:2263130104000589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西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684063131

  注:请考生在转账时,在备注中写明“研究生复试费+考号+姓名”,如需发票请同时在备注中写明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

  (四)复试安排

  1.考核方式

  现场综合复试。请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

  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3月30日8:00-9:00提交,复试现场原件复核。

  核验地点:格物楼7楼A701室

  综合复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9:30-11:30

  综合复试地点:格物楼7楼A702室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政治意识强、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和思想品德考核等)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每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1.复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面试×0.8+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2。

  2.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0.5)+(复试成绩×0.5)。

  四、调剂政策

  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情况和剩余指标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和制定具体的调剂政策。

  五、体检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最迟于确定为“拟录取”公示期之内提交。调剂考生须于确定为“拟录取”后公示期之内提交。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有必要,我院将随时对考生再次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总评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排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递补录取

  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西昌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双向选择

  录取结束新生入学后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信息公开

  学科与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其官网

  (https://www.xcc.edu.cn/xkyyjsc/index/index.html)及我院官网

  (https://www.xcc.edu.cn/zyyhjxy/365896/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联系方式

  王老师:15877931790

  十一、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西昌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西昌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2:西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附件4: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西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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