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关于加强对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及 回国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学院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确保留学效益,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西昌学院关于加强对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学院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确保留学效益,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推选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公派访问学者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依照“谁选派,谁负责”的原则,各推选单位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直接负责公派访问学者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学校外事处对各单位公派访问学者留学期间及回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培养选拔,明确留学任务 各推选部门及二级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队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扎实抓好各类公派留学人员后备人选培养规划,提高推选人员质量,依照学校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选派办法与工作流程公开、公正开展当年度选拔推荐工作,同时对本单位派出人员进行行前教育,提出明确的留学任务及目标要求。 三、严格国外管理,及时跟踪检查 各推选部门及二级学院应加强本单位公派访问学者留学期间管理工作,定期与派出人员联系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其在外情况,避免重选派、轻管理,坚决杜绝“游学”、“只访不学”、“携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不服从校方安排、或其它严重影响留学质量和损害我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整体形象的违纪行为。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由各单位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认真加以审核,作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评价,报外事处备案。对未按要求提交报告或审核不合格者,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学校。 四、加强回国管理,发挥留学效益 各推选部门及二级学院应要求留学人员按时回国,对学成回国人员作出合理工作安排,做好以下工作,确保留学效益,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人才资源优势及其在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不断促进本单位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水平。 1.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一月内向推选单位提交出国研修总结报告,各单位对总结报告认真加以审核,评价完成预期留学任务及目标要求的情况,作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评价,报外事处备案。对未按要求提交报告或审核不合格者,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学校。 2. 各单位应在一月内组织至少本单位教职工参与的留学回国人员成果分享会,安排“传帮带”活动,发挥留学工作的长远效益,并报外事处备案。 3. 各推选单位应积极提供条件,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各推选单位协助下,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个月内向推选单位提交回国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规划,明确规划的工作任务和成果效益。各单位应按时、定期检查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对未提交规划或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的,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学校。 西 昌 学 院 201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