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与学校党校合署办公。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为学校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调研及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下设干部科和组织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同纪委、宣传等相关部门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务公开。
二、负责处、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任期管理、考核考评和处、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三、负责处级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处级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负责中层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拟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计划和工作职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
五、按党委的统一部署,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挂职干部、下派干部、交流干部的选派、考察、服务工作;做好对外输送干部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七、负责处级以上干部和党员出国政审工作。
八、受理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九、根据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按时完成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十、指导检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拟订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党校日常管理,评估指导分党校工作 ,提高党校教育质量。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办理吸收党员和党员转正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党籍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内统计工作。
十三、主动与其他党群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与问题,形成党建工作的合力。
十四、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