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邛海校区及中营巷小区公有住房 市场租金标准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按照《西昌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学院〔2019〕168号)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学校周转房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超过周转期或者不符合享受基本租金条件的,实行市场租金标准。市场租金每三年确定一次。

  近期,国资处、工会、审计处三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对中营巷小区和邛海校区周边的房屋出租价格进行了走访、调查。经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组20259月第次会议审议,同意中营巷小区和邛海校区公有住房本轮次市场租金按现行的《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西府发〔2014182号)规定的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即每月8/m2

  公示期为20251013日至1015日,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国资处反映。

  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834-2580111

  国资处电话:0834-25807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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