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昌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学院〔2019〕168号)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学校周转房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超过周转期或者不符合享受基本租金条件的,实行市场租金标准。市场租金每三年确定一次。
近期,国资处、工会、审计处三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对中营巷小区和邛海校区周边的房屋出租价格进行了走访、调查。经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组2025年9月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中营巷小区和邛海校区公有住房本轮次市场租金按现行的《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西府发〔2014〕182号)规定的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即每月8元/m2。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国资处反映。
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834-2580111
国资处电话:0834-25807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