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袁家山人才公寓近期将有一部分房屋租期到期,为做好校内住房保障工作,提高房屋使用效率,根据《西昌学院租用州人才公寓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学院国〔2023〕1号)文件要求,请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的教职工,于2025年11月7日17:00时前向国资处提交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
(1)《西昌学院教职工租用州人才公寓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需经所在单位(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即将到期的原租住人员若已提交申请,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西昌市不动产中心打印的无房的查房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834-2580713
附件:1.《西昌学院租用州人才公寓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学院国〔2023〕1号)
2.西昌学院教职工租用州人才公寓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西昌学院教职工租用州人才公寓申请表
申请人 | | 性别 | | 民族 | |
所在单位(OA) | | 联系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入校时间 | |
学历、学位 | | 职称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其他 |
配偶是否学校职工 | □是 □否 |
共同生活的子女情况 | □无 □有 名未成年子女 □其他:有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1、是否有私有住房 □是 □否 2、是否承租各类保障性住房 □是 □否 3、是否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是 □否 4、是否承租学校公有住房、学府苑住房 □是 □否 |
其他需说 明的问题 | |
本人已了解租用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自愿遵守学校和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表格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 (学院)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人事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国资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国有 资产校领 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用于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租住州人才公寓使用,提交本表同时应提交在西昌市无房的查房证明材料。
2.申请条件:
(1)我校高层次人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西昌市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各类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学校安排的成套住房。学校已安排了休息间的,应按学校公有住房相关制度规定退出或调整休息间;
(3)申请人及同住亲属自愿遵守学校和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3.本表需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