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作者: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西昌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条例》,推动我校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全校师生的体育文化生活,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西昌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23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三天在西昌学院(安宁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
校体委、校工会、校学工部、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四、参赛单位
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农业科学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13 项
100m、200 m、400 m、800 m、1500 m、5000m、10000m、4x100m接力、4x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2.女子组:12项
100m、200 m、400 m、800m、1500m、3000m、5000m、4x100m接力、4x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3.男、女混合集体项目:2项
实心球拉锯接力(5kg)、10级蛙跳对抗赛
六、竞赛办法
1.每个学院须报名参赛,并且每个项目报名不低于2人,不多于3人,每人限报2项;
2.实心球拉锯接力、10级蛙跳对抗赛各项目报名人数为20人(教师人6(男4、女2),学生14人)。
3.接力项目:各队男、女限报1队参赛。
4.除100m、200m、400m设预、决赛外,其他均为1个赛次。
5.实心球拉锯接力的比赛方法。实心球拉锯接力采用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在检录区现场抽签的方法决定投掷的顺序,A队第一名运动员从实心球投掷区投掷一次的落点作为对方B队第一名运动员的投掷起掷线,此落点作为A队投掷运动队的第二名运动员的投掷点,以此类推。按此方法不断确定新的起掷点,依次进行实心球拉锯接力,直至B队最后一名运动员投掷结束。该项目的最终成绩以A队起掷线为丈量基准线,若最后一次落点在A队第一次起掷线与B队投掷第一次投掷线之间,则A队胜,若最后一次落点在A队投掷基准线后,则B队胜。
6.10级蛙跳对抗赛的比赛方法。在规定的比赛场地内连续完成10级蛙跳,中途不能出现步行,若出现既判为一次蛙跳。各队运动员需全部完成参赛后,参赛人员必须全程采取蛙跳比赛。10级蛙跳拉锯对抗采用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在检录区现场抽签的方法决定比赛的顺序,A队第一名运动员从起跳线起跳进行10级蛙跳,第十次蛙跳落点作为对方B队第一名运动员的起跳线,B队第一名运动员的第十次蛙跳落点作为A队第二名运动员的起跳线,以此类推。按此方法不断确定新的起跳线,依次进行10级蛙跳拉锯对抗,直至B队最后一名运动员十级蛙跳完成,该落点作为两队最终成绩,以A队起跳线为丈量基准线,若最后一次落点在A队第一次起跳线与B队第一次起跳线之间,则A队胜,若最后一次落点在A队起跳基准线后,则B队胜。
7.竞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翻译并审定的(2019-2020)田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七、运动员资格及场地、器材
1.运动员须是本参赛队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留学生、函授生、电大生进修生、短训生等不得报名参赛)。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该参赛队的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
2.比赛在安宁校区田径场进行,各参赛运动员的跑鞋须自备短钉,其余器材由组委会准备。
八、录取及奖惩办法
1.实心球拉距接力、10级蛙跳对抗赛,先采用单淘汰再交叉淘汰的竞赛办法。共8支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第二阶段比赛成绩,前四名进入第三阶段半决赛和第四阶段决赛名次争夺,后四名根据第二轮的比赛测量成绩决出五、六、七、八名。
3.男、女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项目、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加倍记分,名次并列者得平均分,无后继名次。
4.设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
5.破院纪录(普通记录组)加10分,田赛以轮次计算破纪录加分,后继轮次必须破最新记录。径赛以赛次计算破纪录加分,后继赛次必须破最新记录。
6.凡弃权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1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比赛,应在赛前写明情况由各领队签字后交检录处。
7.奖励:获得团体、单项名次,破纪录者给予奖励。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本次报名为田径运动会专用电子报名表表格(不可自行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 3月15日。报名电子表的领取以及报名方法请加: QQ 群或看本学院OA工号。各单位必须在3月15日下午17点前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熊捷处,联系电话:13881516638 ;电子报名表通过OA或QQ发送至体育学院王沙处,联系电话: 18892890082,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2.报名表必须男、女分别(打印)填报,凡报名不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多报、报名表男、女不分)者,竞赛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表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更改和增减项目。
3.各参赛单位必须报领队、教练各1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联系方式。
十、其他
1.比赛场地有关区域将设置限制标志,非当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赛场(田径场看台以下,跑道外沿及限制标志之内)违者扣除该队团体总分1分。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及有关规定由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4.体育学院学生不参加比赛,只负责仪仗队、裁判员方队。
西昌学院体委、团委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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