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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体育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作者:tyxy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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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体育学院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干部的范围

  一、体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正副部长及干事,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

  二、学院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三、班级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术科小组长、室长;四、由学院分团委认定的其他学生干部。

  第二条 学生干部的素质要求 学生干部是在体育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分团委、学生党支部直接管理的学生群体,起着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作用及学院与学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学院学生民主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学生干部要通过学习和工作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的学生骨干,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在学院的学风建设中作贡献。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模范遵守《西昌学院学生守则》、《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开拓精神,主动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带领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全方位学习,积极促进同学们自觉成才,积极组织开展适合专业特点,受广大同学欢迎,有利于同学们成才的“体育学院专业大联赛”、“兴趣小组”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

  三、工作效果好、质量高、魄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总结能力与水平,并不断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理论水平与经验;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促进学院的稳定。

  四、学习勤奋、刻苦,学期内无两科及以上同期补考课程。

  第三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

  一、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各部部长及副部长须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由分团委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后任命;学院分团委委员,由分团委书记提名,分团委审查、任命,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学院学生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学院分团委审查、任命,报学院党总支批准。

  二、团支书、班长、班委会委员,须经支部大会和班会民主选举(新生除外),班主任任命,报分团委备案;

  三、新生班级学生干部入学时先由班主任指定临时班干部,时机成熟时再行改选;

  第四条 干部的培训 各类学生干部都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生干部专门培训班或培训会。

  第五条 干部的任期时间与解聘 学院学生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换届,为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也可根据情况适当提前或延长,提前或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学生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席团报团委审核,并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将其免职或撤职。干部岗位空缺通过补选产生。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三)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三次以上者;

  (四)一学期累计三次无故缺席干部例会者;

  (五)搞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六)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七)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八)一学年有两门及以上补考者,免去其学生干部职务。

  (九)一学期有两次宿舍卫生不符合学生干部制定标准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床上物品摆放、地面卫生不合格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要求

  一、学生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日常学习工作中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二、部门和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

  三、各部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同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协商,在报学院分团委审批后,方可进行。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总结和完善工作,并及时交工作总结到办公室存档;

   四、各部门应该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有关文件,并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及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五、学生干部应实事求是,终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他人或本班谋取私利,否则一经调查核实,由学院团委给予严肃处理;

   六、所有学生干部应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出现问题应主动改正。

  第七条 学生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体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努力成为,联系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团委、学生会干部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各部门之间全力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引导广大学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方针政策的同时,代表最广大同学的利益。现将体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团委副书记 在学院团委书记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团委日常的常规工作;传达校团委工作部署;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学院团委各部门、各班级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各班委开展工作;负责团组织自身建设和团员发展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总开展党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定期和不定期向团委书记汇报工作等;

  二、学生会主席 负责传达校学生会、本学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决议;负责组织全院各种大型活动;负责学生会、各班的常规管理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学院学生会各部及班委会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团委书记汇报学院学生会及各班的工作情况等;

  三、学生会副主席 在主席尚未选举产生之前履行主席工作的职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四、组织部 负责各团支部的团组织建设和团组织生活;做好对团委各部、学生会各部、团支部、班委会工作的考核及提供学生干部选拔、任免的意见;做好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协助党总支抓好党校教育培训,考核及负责向总支部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党员发展对象、青年学生申请入团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工作;定期组织各团支部收缴团费,协助党支部收取学生党费;完成各类荣誉证书的填写上报工作等;

  五、宣传部 完成学院党总支、行政、团委交给的各项宣传活动;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道、好人好事、学生活动及有关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院通讯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对各团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等。,负责体育学院网页学生工作模块更新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各团支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的活动、校团委社会实践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等;

  六、纪检部负责检查、抽查各班学生的操行分统计和管理工作;清理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的查寝工作;学院大型活动的会场纪律维护、安全保卫工作;

  七、办公室负责全院学生干部的大型活动、例会、值班的考勤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布置工作;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档案建设等;负责团委、学生会的财务报账等工作,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及团委、学生会与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的联系。

  八、体育部 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内“专业大联赛”、“专业技能大赛”、“兴趣小组”、裁判培训、运动队训练及组织开展好各部体育比赛活动总结工作,促进学院体育赛事组织、竞技方面的专业水平,支持、帮助指导各班的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与兄弟学院间的体育活动和社会友好单位交流。

  九、文娱部 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内迎新晚会、五四文艺晚会、新生达体舞比赛和其他各类文娱活动;配合校学生会文娱部完成各类大型的校级文娱活动;指导,检查各班的文娱生活、丰富广大大学生课余生活;开展与兄弟院校和社会友好单位的文娱活动交流。

  十、学习部 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提高专业素质的活动,诸如演讲赛、辩论赛、书法大赛等;负责学院素质拓展证书的整理上传工作;协助教务科完成对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裁判证等培训及考试工作,学院学生会布置的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等;做好各班教学考勤抽查工作。

  十一、劳动生活部完成校学生会生活部,学院学生会布置的工作;负责安排、督促和检查全院教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各班级学生的公益劳动,督促检查公共区域卫生;完成各类奖、助学金的材料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学院的信件、包裹等收发工作;负责收集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学院学生在生活的意见和要求;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班劳动生活委员的工作等。

  十二、外联部负责兄弟学院、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工作;体育学院各种学生活动的商业赞助;收集各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信息、各类考试信息并及时传于校园网内

  十三、社团部负责体育学院各社团的组建、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宣传、材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各班班干部归团委、学生会各部和班主任双重管理,受班级和各部考核。

  第八条  班委干部由班主任具体考核,团委有权向班主任商议干部的任免。

  一、团支部书记 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校团委、学院团委交给的工作;协调班委会工作;负责做好先进青年入团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负责主持团组织生活和搞好团组织活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班主任、学院团委汇报工作;向学院团委提出对团员奖惩的意见等。

  二、组织委员 负责团组织生活、团组织建设;完成学院团总支组织部交给的工作;做好对本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收缴团费等工作。

  三、宣传委员 完成学院团委宣传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级团支部的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及上报工作;完成宣传窗、宣传壁报的工作等。

  四、纪检委员完成学院团委纪检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同学的操行分的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本班大型活动的会场纪律维护记考勤工作。

  五、班长 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常规管理工作。协助学习委员的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同学的综合评估工作,作好本班学生的学年鉴定;督促、检查班委干部的工作,完成学院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班主任、学院学生会汇报本班工作情况等。

  六、学习委员 负责与各任课教师的联系;协助任课教师搞好教学的有关工作;收集并反映本班同学的学习情况;协助学院教务科作好教师的考勤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全班学生的考勤工作;负责学习活动的开展工作,抓好班级学风建设。

  七、劳动生活委员负责管理班内学生活动经费的工作;负责本班同学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完成校学生会生活部、学院学生会劳动生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收集并反映同学在生活上的意见;负责本班清洁卫生的安排、检查工作,做好本班同学信件收发工作等;完成学院劳动生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督查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与安全、内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公益劳动,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八、体育委员 完成学生会体育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同学的体育活动;负责组织本班代表队参加学院专业大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以及其他体育比赛;协助任课教师搞好体育教学有关工作等。

  九、文艺委员 完成学院学生会文艺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同学的文娱活动,并积极组织参加学院的迎新晚会和五四文艺晚会以及其他文艺活动。

  十、室长 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班团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寝室清洁值日的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门卫搞好宿舍的管理工作等。

  十一、组长负责术科课的场地器材的准备与联系工作、考勤工作、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协助术科课教师教学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干部的日常考评日常考评涵盖第九条及第十条的内容。各学生干部日常考评采取累计积分的办法,即个人设基本分8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人的工作情况和考评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加减分。进行减分计算的项目属于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工作计划和总结学院学生干部应按规定时间上交每学期初工作计划,期末总结,活动计划书和活动总结书,所交材料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尽,实事求是。1.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一天者,视为材料迟交。2. 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三天者或三天以上者,视为材料缺交。3. 对材料迟交,缺交者,按如下办法处理:A 因迟交材料而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要追究其延误之责,并在例会上通报批评。B 因迟交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并由办公室记录备案。C 每迟交、缺交一次材料者分别在期末总评中扣2分、4分。注:每学期初工作计划在开学第三周末以前上交;期末总结在最后一次团委、学生会例会时上交;活动计划书于活动开始前两周内上交;活动总结书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二)日常行为规范1.在正式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制度,包括各种会议、正式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等方面,一次未使用扣1分;2.在各种场合禁止穿着不适宜该场合的服装,禁止在言行上有损于体育学院学生干部团队的形象,一次扣1分。

  (三)例会考勤因工作需要团学联席会将定期召开例会,时间定在每周日17:00点,地点:为学术报告厅,各部门所有成员均必须准时参会。

  1.每次例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每次例会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到会者,均视为迟到;

  3.由于特殊情况而不能出席者,至少应提前半天(即开会当天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并经团委书记说同意,否则未到者一律视为缺勤。请假手续先交由部门部长批准签名再交主席团分管干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病假需有医生证明,事假需由学生会成员所在班级的班长签署意见)。

  4.对迟到者、缺勤者做如下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例会上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两次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资格。无故缺勤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办公室将提交团学联席会免去其干部资格。两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勤。每迟到一次扣1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无故缺勤者一次扣3分。

  5.各班支部的班会、组织生活由班主任负责,主题班会和团会由班长、团支书负责,主题班会和团会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委评分,成绩在所有班会、团会结束后以简报的形式公布。成绩在95分以上的给班会负责人加1分,成绩在75分以下的给班会负责人扣2分。每次评比前4名,按4、3、2、1加分,并作为优秀团支部的评比依据。

  6.班级的常规管理、安全由班长负责;班级的稳定、入党推优由团支书负责,如在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的,扣责任人3分。

  (四)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负责的名项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于每个月末3天内上交一份到办公室存档。没能及时做好资料备案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扣1分,没有进行该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扣2分。

  第十条  工作态度各学生干部对工作需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一、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态度较差, 一项一次扣5分。

  (一)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者。

  (二)对分配到的任务进行推诿逃避。

  (三)对某一项工作任务胡乱完事,草草了事者。

  (四)工作出现疏漏,但未采取及时措施弥补者。第十条团队精神学生干部应关心同学,重视与同学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人意见。

  二、如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团队精神缺乏,一项一次扣5分。

  (一)以干部身份自居,严重脱离广大学者。

  (二) 对同学或其他学生干部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置之不理者。

  (三)工作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不与部内同学商量,向来单独行动者。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的个人考核的实施方法与步骤 学院团委统一考核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与工作实绩,原则上每学期考核一次(一般都在每学期初)。 考核方法: 考核由各学生干部的主管部门根据考勤(例会、活动、值班等方面)、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排序,根据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评出相应人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凡考核为“优秀学生干部”者,均可以参加以下评选活动 。评选内容如下:

   一、推荐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体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校级或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奖”,“入党积极分子”四、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向学生党支部推荐作为“组织发展对象”考察;对获得院级奖励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并将有关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团委。

  西昌学院体育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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