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昌学院202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西昌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西学委〔2020〕50号)相关规定,经西昌学院 2024 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西昌学院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同意,审计处拟对姜廷志同志等7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事项如下: 姜廷志同志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期间;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党委委员、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期间;2020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党委委员、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 伍利军同志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计财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期间;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计财处处长期间。 沙马打各同志2019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彝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期间。 张波同志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期间;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任保卫部(处)部(处)长期间;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任保卫部(处)部(处)长、人民武装部部长期间。 胡映同志2019年11月至今任基建处处长期间。 彭世逞同志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省纪委监委驻西昌学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西昌学院纪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期间;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省纪委监委驻西昌学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西昌学院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期间。 陶际恒同志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期间;2020年3月至2024年11月任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期间。 特此通知,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西昌学院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