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助学助管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本次招聘教学助理43名、管理助理35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西昌学院2025年7月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一)教学助理 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四川省招聘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各类考试违规违纪等行为尚在处分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各招聘部门报名邮箱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时间:2025年7月6日至7月13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公招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在招聘名额范围内进行调减。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列“联系电话”向招聘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本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附件2《西昌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信息表不能有空白,无法填写内容请写“无”,“照片”栏请张贴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附件3《西昌学院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信息统计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提交报名材料。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1)《西昌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西昌学院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个人详细简历; (4)身份证扫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若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补充发送至报名邮箱);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1份;(PDF版);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教学助理/管理助理+XXX(报考者姓名)+报考学院(部门),发送至个招聘部门报名邮箱,请每位报考者务必确认材料发送成功,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报考者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各招聘部门在2025年7月16日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以邮件形式发送初审结果至报考者,同时以电话通知确认。其中,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邮件确认是否参与综合面试考核,主动放弃者须填写放弃声明。 四、考核 1.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者由各招聘部门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验证通过者方可参加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现场资格验证当天,报考人员须持附件4《应聘人员须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中的报名材料到校验证。凡不在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2.心理健康测评 各招聘部门组织完成现场资格验证的考生当场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且严格保密。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3.综合面试考核 根据报考岗位,由各招聘部门开展综合面试考核,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时间为每人8分钟以内。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测评、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部门自行通知报考者。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重点群体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各招聘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费用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西昌学院各招聘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西昌学院人事处按照各招聘部门备案的拟入职人员名单通知报考者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毕业学校原管理部门。 (一)签订服务协议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合约期满后自动终止。 (二)薪酬待遇 4万元/人/年(税前) 九、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34-2580111(西昌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附件1 西昌学院2025年7月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西昌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 西昌学院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西昌学院 2025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