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作者:动物科学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等方面起到积极 作用,为进一步配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奖 学金的竞争激励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有 关文件精神,根据《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动物科学学院 2022-2023 年第 2 学期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用于评 定本学年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范围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 金的评定。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关心集体,热爱学校,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院的各 种素质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守 则,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体育达标。
4.降级、留级、休学者,在其降级、留级、休学期间无 参评资格。
5.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中,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补考重 修者;学校操行量化考核成绩在 80 分以下者,均无参评资 格。
6.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通报 3 次及以上者, 无资格参加当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已经评定优秀学生奖 学金的同学,撤销当期荣誉称号,并根据受处分情况取消在 影响期内的评定资格。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和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 四个等次,各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及评定条件如下:
1.特等奖 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每期优秀奖学金 1000 元。
评定条件:①平均成绩达到 85 分以上;②单科成绩达 80 分以上; ③操行定量考核成绩 120 分以上。另,符合①、 ③点,且总成绩名列全班第一,但单科成绩有一科未达 80 分者,也可评定为特等奖。
2.一等奖 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每期优秀奖学金 500 元。
评定条件:①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以上;②单科成绩达 75 分以上; ③操行定量考核成绩 110 分以上。
3.二等奖 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每期优秀奖学金 400 元。
评定条件:①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以上;②单科成绩达 70 分以上; ③操行定量考核成绩 100 分以上。
4.三等奖 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每期优秀奖学金 300 元。
评定条件:①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②单科成绩达 65 分以上; ③操行定量考核成绩 90 分以上。
5.如果学生未达到上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各班 级总成绩名列全班第一的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 定,且无补考重修,操行定量考核成绩不低于 90 分。
四、名额划分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学校按照获得特等 奖学金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学院符合评定范围学生人数的 1%、一等奖为 2%、二等奖为 5%、三等奖为 7%。
2.本次学院推荐特等奖 17 人、一等奖 33 人、二等奖为 83 人、三等奖 116 人。
3.按照各班级人数比例,结合平均成绩、单科成绩、操 行分综合考量,划拨班级各个等次名额 (详见附件 1) 。
4.各班级不得将高等次奖分解,坚持宁缺毋滥原则。
五、评定程序
1.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2.各班评审小组评定后班级推荐;
3.班级内公示,并审查班级推荐学生材料,规范班级评 定材料存档;
4.学院评审小组评定,核查学生申请材料;
5.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
6.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五、评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由学院评审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 班学生的申请和评定工作,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同组织全班 同学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评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评定条件,综 合考 察,确保获得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均是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3.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天, 同时公布班级辅导员、 学院纪委和学院负责人举报电话。无异议后,才能进行下一 程序。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同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授奖 学生必须认真填写《西昌学院授奖学生登记表》,同时将学 生本人的申请表、《西昌学院授奖学生登记表》等材料一并 报学生工作部。
5.对于评定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学生,按照《西昌学院 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作弊行为处理。
六、办法自 2023 年 3 月起实施。
七、本《办法》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没有涉及到的事项, 以《西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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