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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作者:动物科学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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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西昌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 教函〔2020〕622 号) 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21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共西昌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 77 次会议审 定通过对《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西学委〔2008〕

11 号) 文件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 生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

西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大 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 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 引导作用,有利于学校和用人单位更好地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 推荐、选用人才,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 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理想信念坚定, 在政治上、思想上和 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志存高远、脚踏实 不畏艰难险阻, 勇担时代使命。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 全人格。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各项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 生反映良好。

4.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 校级表彰或一次以上 (含一次)省级以上表彰。

5.学习勤奋, 学业成绩优秀, 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

重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自愿到国家重

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在同 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比例

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学生总人数 的 10%,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3%

三、评选办法和要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由班级、院系推荐, 学 校负责审核把关, 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 对照条 确定向院系推荐的人选对象。

2.院系推荐。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 核, 评选的校级、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均不能突破名额, 宁缺毋

, 保证评选质量。并广泛征求意见, 综合考察, 公示 5 个工作 日无异议后,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负责进一步审核各二级院系推荐人 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 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5 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评选时间

{C}{C}

1.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于毕业前一年 10 至 11 月份进 行,各二级学院于 11 10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2.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学校行文做出表彰决定, 并填写《西昌 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还须填写《四 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以上两种登 记表均一式两份, 一份由学校存档, 一份归入本人档案(表格附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课程成绩表等)。

、表彰奖励

选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由学校于每年 5 月颁奖。校级 秀大学毕业生颁发《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证书》,省 秀大学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 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就业协议书、报到 注明“优秀大学毕业生”字样,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正式录取并在我校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 专科学生。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印发

件 1

西昌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

庭住

在校期

主要

辅导员(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

批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2 严格按照此表格式、尺寸填写,学历名称填:本科、专科

件 2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日期:    年   月  日

校名称

系专

性 别

生年

治面貌

层次

主要事迹:

院系推荐意见:

  章

年 月    日

校审核意见:

  章

  月    日

教育厅认定意见:

  章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一份,教育厅认定后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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