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关于做好西昌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各教育统计相关单位:

  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是由教育部统一部署的常规工作,不仅是制定政策规划、开展教育评估、实行统计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系统掌握高校年度发展状况、审核评估项目的重要依据。为做好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关于成立西昌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学院〔2021〕128号),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教育事业统计相关单位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归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二、责任分工

  根据《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中的高等教育部分内容,结合学校各单位职责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调查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了填报单位、填表项目、填表内容、支撑资料和统计人员,详见《西昌学院2024年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填报要求

  1.统计数据按照“谁提供、谁采集、谁审核”的原则采集,并按照“谁主管、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源头数据审核,确保数出有源有据,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切实保证数据质量。

  2.根据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流程图(附件3),各填表单位应遵照“统计人员填表->审核人初审->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的流程,完成数据采集审批环节。

  3.统计人员通过“多维数据决策辅助系统”校内登录填报账号,在“高基表”中录入数据,审核人登录单位审核账号进行数据审核,系统账号及密码通过OA发放。

  4.各单位应在2024年10月20日17:00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批与报送。纸质资料经过统计人员、审核人员、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至正楼215办公室,统计数据支撑材料请制作成彩色PDF文件,命名方式为“高基表号+单位+统计人员姓名”,发送至发展规划处文老师OA。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文老师,电话:2580127。

  

  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西昌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任务分解表

        3.西昌学院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流程图

  

  

  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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