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基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要求,应该加强和改善本科基础实验教学条件,打破实验室和研究室的界限,在实验教学体系中组建机构合理、水平较高、使用效率高的实验中心,为此需要加强实验中心的管理,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人员管理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由实验中心主任聘任,竞争上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验室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和管理任务。   二、物资管理   中心主任指派专人管理中心仪器设备、实验室、实验材料等,做到帐、卡、物一致并采用计算机管理,管理方法见《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细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实验中心试验经费归中心主任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实验中心购买仪器及实验材料等的票据须经中心主任复查签字后,才能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教学管理   依照实验教学体系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组织专门人员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编制和引进了多媒体教学软件,优化实验内容,按基础实验、综合实验和创新实验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   五、科研管理   建立实验教学档案,鼓励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各级教改项目,撰写实验教学方面的研究论文、专著等。   六、 成绩管理   实验中心将实验分为基础实验、综合实验和创新实验,对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采用等级实验考试的方法。学生做完每组实验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最后,中心将学生的实验成绩公布。   七、开放管理   实行计算机管理,见《开放管理实施细则》,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都有专人负责。   八、实验管理   实验中心成立以中心副主任为组长的安全与环保检查小组,定期检查该项工作。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每日必须检查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并做好记录。   九、本管理细则如与上级规定相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动物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