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规范各项教育教学运行与院务管理工作,使我院的各项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经院党委研究并征求院务委员会的意见制定本议事制度,对有关全院的重大事项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其具体办法是:
一、属于提交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的事项:
1、发展新党员的组织发展问题;
2、新专业的申报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调整;
3、教师职称的评聘和考核;
4、教师年度考核和各种评优、评先、表彰、奖励。
5、院上经费的使用原则;
其它临时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二、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事项的程序和原则:
由分管院领导提出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召开院党委委员会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讨论。以投票、举手或者表态等多种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三、会议的主持和参加人员:
会议原则上由院党委书记主持,若遇特殊情况院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则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参加人员为院务委员会所有成员。
四、会议决定的处理与落实
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明确责任,由院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并通过多种形式向院党委成员反馈处理结果,及时明确下一步的处理程序。
五、会议纪律
会议规定不传达、不公开的文件、决议,与会人员严格保密;会议结果的处理,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及时公布会议的议题、研究的结果和处理的情况。
六、会议相关事项:
1、会议的通知、安排由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
2、会议记要的印发、催办、归档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
3、会议记录由党总支宣传委员负责。
4、院党委议事会议原则上间周一次,若遇需要研究的急事,可以临时组织召开。
中共西昌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党委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