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

  简介: 基金会以全面支持和推动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的事业发展为宗旨,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用于中心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社会公益等方面。
    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西昌学院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教育基金会真诚期待您的关注,携手推动西昌学院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西昌学院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西昌学院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并遵守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东北财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为促进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凉山州西昌学院北校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筹集资金,接受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

  (二)运作本基金会基金,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设立基金资助项目,主要用于:

  1)支持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

  2)奖励优秀教职工及优秀学生;

  3)资助贫困生;

  4)资助与西昌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相关的项目。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二)投资收益;

  (三)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七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九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十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根据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决议,用于各类业务范围的支出;

  (二)维持基金会正常运行的必要开支和相应的筹款经费;

  (三)其他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款项。

  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十三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十九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 由本基金会按照原章程精神,专款专用;

  (二) 将剩余财产转入同类教育基金;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环境经济研究中?心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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